news

欧盟新RED指令2014/53/EU将于6月13日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6-04-05 分类:行业简讯

1

一、介绍


2014年5月22日,无线电设备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RED 2014/53/EU)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并于2016年6月13日正式实施. 新旧指令过渡期为一年, 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旧R&TTE指令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二、目的


新指令旨在确保更为简单的市场准入和高效的市场监管,以及对消费者健康与安全、家禽和财产更高水平的保护。为防止有害干扰,无线电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电磁兼容性能并能有效实用无线电频谱和支持无线电频谱的有效利用。

三、RED 指令相比较于R&TTE指令变化


  1. 重新定义了无线电设备,即无线电通讯和/或无线电测定目的而有意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

  2. 不涵盖在R&TTE指令中的声音, 电视广播无线接收设备将纳入RED指令覆盖范围。

  3. 9kHz以下的无线设备将纳入RED指令范围, 即RED指令覆盖工作频率在3000 GHz以下的所有无线电设备。

  4. 无线电测定设备涵盖在RED指令中。

  5. 原涵盖在R&TTE指令中的电信终端设备将不纳入RED指令范围, 电信终端设备被覆盖在新的电磁兼容EMC 指令(EMC Directive 2014/30/EU) 与低电压 LVD 指令(LVD Directive 2014/35/EU)中。

  6. 仅供专业人员用于研究与发展设备为目的自定义构建评估套件不适用RED指令。

  7. 对于于使用非协调频率的设备无需再进行公告, 取消了二类设备的警示符号。

  8. 用户手册中的额外信息 –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仅需加贴在产品和包装上, 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9. 允许的简化版DoC, 即一个产品使用的所有指令均可体现在同一个DOC文件中。

  10. 包装上的地理信息 – 制造商及进口商的地址及联络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允许列明至用户手册中。

  11. 无线电设备的新注册制度, 2018年6月12日起针对受低水平合规基本要求影响的无线电设备在投放市场前制造商应在中心系统进行设备类型注册登记,且经注册的设备上需标贴出注册号码。

四、使用时间


RED  指令于2016年6月13日正式实施, RED 与R&TTE 两个指令间的过渡期为一年, 即:

2016年6月13日之前, 仅R&TTE指令适用;

2016年6月13日 – 2017 年6月12日, RED 指令与R&TTE指令均可;

2017年6月12日之后, 仅RED指令适用。

五、指令问答


1)RED 指令是否现在就可以进行申请?

答:RED 指令实施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 因此, 在2016年6月13日之前, 只能进行R&TTE 指令的申请, 而不能进行RED 指令的申请。

2)在RED 指令实施后, 如何进行R&TTE 指令已完成项目到RED 指令的更新

答:在RED 指令协调标准确认之前, R&TTE指令已完成项目到RED 指令的更新处理为: 测试标准在有效期内, 以项目报备的方式进行, 若测试标准涉及到过期, 则进行重新认证方式处理. 在RED协调标准确认后, 将根据标准进行项目的重新测试及证书申请 。

3)已申请R&TTE指令的证书, 是否可以在RED 指令实行期间使用?

答:R&TTE 指令与RED 指令的过渡期为一年, 因此, 在2017年6月13日之前, R&TTE 指令完成项目证书, 在测试标准有效期的情况下, 证书均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