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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使用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03 分类:近期活动

20200628

一、服务券介绍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是指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以及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服务机构所提供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服务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服务券系统)以电子券形式发放

 

二、补助对象

在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17个地级以上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我省和上述地市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领使用服务券

补助范围: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服务券发放市确认的其他服务

补助方式:事后补助,单个服务合同用券不超过结算金额(发票金额)的50%。 每家企业在一年内申领服务券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

重点鼓励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含小巨人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以及各地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中小微企业积极申领使用服务券

 

三、注册与申领

(一)企业注册

1、企业应指定经办人、固定使用一个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法人账号登录服务券系统(www.968115.cn)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副本、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上年度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二)申领服务券

1、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请领取服务券总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

2、只能申领注册所在地区发放的服务券,服务券发放批次及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所在地区的发券通知

3、申领后第二个工作日登录系统后台查看申领结果

四、企业下单

(一)企业应在当前批次服务券发放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下单,购买服务券管理系统中的服务产品,否则持有的服务券将被系统自动收回

(二)下单时需确认服务机构是否仍有收券的额度并填写预计使用服务券金额

 

五、上传合同

(一)当批次服务券发放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上传服务合同

(二)服务合同要求

(1)服务合同(协议)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2)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和验收时间(或阶段服务时间段)在各市规定的服务券补助服务时间范围内

(3)合同双方名称应与企业和服务机构在服务券系统注册的名称一致

(4)合同服务内容(用服务券支付的部分)与下单时所选的服务产品一致

(5)合同金额的计算依据与服务机构上传的历史同类产品合同金额计算依据或新产品的价格制定依据一致(或仅为小幅度调整)

(6)合同格式与服务机构上传的历史同类产品合同或新产品合同模板一致(或大部分一致),要件填写规范

 

六、支付服务券并上传资料

(一)如实评价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二)在服务券有效期内上传全额发票(企业自付加服务券补贴金额)、对公转账凭证(企业自付金额)及服务券发放市要求的相关材料,并按标准支付服务券给服务机构

(三)企业未在服务券有效期内支付服务券的,系统将自动收回其领到的服务券,且占用该企业当年申领额度

(四)发票要求

(1)全额发票(企业自付部分和服务券补贴部分)

(2)日期在各市规定的服务券补助服务时间范围内

(3)抬头、项目、日期、发票章(或行政收据公章)单位名称与合同内容及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相符

(4)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与服务合同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法在此写明服务内容的,需在备注栏写明具体服务的内容

(5)发票应提交发票联

(五)对公转账凭证要求

(1)为企业自付部分凭证,转账金额不少于发票金额的50%(含)

(2)转账时间在各市服务券补助服务时间范围内

(3)收付款双方的名称与合同内容及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相符

(六)各地市要求的其他资料:按各地市规定

 

七、万田检测服务范围

万田检测面向省内符合用券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玩具检测、食品及包装材料检测、环境检测,企业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产品下单即可

 

温馨提示

企业不得要求服务机构代理注册、下单,对当年服务券使用额少于申领总额70%的,暂停其申请下一年申领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领取服务券的企业,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服务券系统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