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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创新券开始申领啦

发布日期:2019-09-06 分类:近期活动

前段时间我们发过关于广东省科技创新券的推送,近日收到通知,科技创新券终于可以申领使用啦!话不多说,赶紧来看看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姿势吧~

 

一、支持使用对象

二、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

三、支持比例及额度

四、申领与兑付管理

五、申领与兑付程序

 

 

一、支持使用对象

目前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申领使用,但想要成为适格对象,还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并取得2018年度或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3.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 创业者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省内已入驻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计算周期截至2019年9月1日)。

2.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获奖并在广东注册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

(一)支持范围  

1.购买研究开发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研究开发服务,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云计算服务、超算服务等。

2.购买检验检测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等。

3.购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省内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提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包括委托分析测试、委托实验、机器共享、仪器租赁等服务。

(二)不支持范围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和强制检测等商业活动。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服务。

3.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4.购买上述支持范围内的科技服务已获得其他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

万田检测目前可提供玩具、食品与环境的检测服务,具体的检测范围敬请登录华转网-科技Mall查看

 

 

三、支持比例及额度

支持对象

珠三角地区

粤东西北地区

科技型

中小企业

用券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0%,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用券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5%,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创业者

用券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0%,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用券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5%,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孵化平台

50万元,由孵化平台分配审核

 

 

四、申领与兑付管理

省创新券工作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建设的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创新券服务平台(华转网),负责开展省创新券的申领、审核、公示、兑付等工作。

(一)省创新券常年受理申领,按季度进行集中兑付。

(二)省创新券采取电子资格券形式,单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业者每年度限领一次,不得转让、赠予。

(三)省创新券兑付以本年度补助资金总额为限,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业者申领到的创新券先用先得。

(四)省创新券由购买科技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业者申领,并在支付环节直接用创新券进行抵扣,创新券额度可在使用期内分多次使用。

(五)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每季度末进行创新券兑付,年底申请服务金额奖励。服务机构应按要求操作完成线上订单相关工作并上传创新券申请兑付材料。

tips:简单来说,企业一个季度申领一次,可以分多次使用,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先下单、上传合同后才能领券,接着进行相应的服务与支付工作。

 

 

五、申领与兑付程序

(一)企业或创业者注册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创业者先登录“华转网”进行注册,并上传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创业者须提供入驻孵化平台的相关证明。

(二)孵化平台注册

省内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登录“华转网”注册,注册账号用于审核平台内在孵创业者申领使用创新券。

(三)创新券申领

已注册的企业或创业者登录“华转网”,在各创新券服务机构网上商店采购下单后,领取省创新券。“华转网”实时公示企业或创业者申领省创新券情况。

(四)创新券使用

省创新券服务机构确认订单后,上传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企业或创业者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省创新券,仅需向服务机构支付扣除省创新券后的余款。

(五)创新券兑付

服务机构完成订单服务后,在线提交兑付申请,上传交易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审核及公示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省科技厅网站和“华转网”公示省创新券兑付清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在公示完成后将兑付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办理时间

1.申领时间: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17:00,申领期间常年受理。

2.兑付时间:具体时间以“华转网”公布为准。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对科技创新券的使用都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9月1日起就可以开始注册申领啦,赶快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