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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2.0将限制包括4项邻苯在内的10项有害物质

发布日期:2015-05-25 分类:行业简讯

 

日前,欧盟理事会公布了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针对RoHS 2.0 (2011/65/EU) 附录II的修订草案,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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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物质】
RoHS2.0 (2011/65/EU)中提出附录II的修订需要优先评估的物质为DEHP、BBP、DBP、HBCDD,而经过一系列评估后最终制定的修订草案中未将HBCDD列入,但增加了另一种邻苯二甲酸酯DIBP。之所以新增DIBP,是出于其后期可能会被用于替代DEHP、DBP以及BBP的考虑,而删除HBCDD则由于欧委会认为该物质不属于RoHS指令的规管范围,且该物质已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范畴。

修订草案规定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 (1000ppm)。一旦获得欧盟理事会批准,RoHS 2.0的修订案将发布在官方公报上,届时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将达到10种,详情如下:

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0%
汞(Hg) 0.10%
镉(Cd) 0.01%
六价铬(Cr(VI)) 0.10%
多溴联苯(PBB) 0.10%
多溴联苯醚(PBDE) 0.10%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0%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0%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0.10%

【时间节点】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草案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此外,玩具类产品的邻苯限制则不参照RoHS指令,而应遵循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