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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食品中无机砷的最大限量

发布日期:2015-07-24 分类:行业简讯

2015625日,欧盟发布法规(EU) 2015/1006,在(EC) NO 1881/2006法规中新增附录关于食品中(尤其是大米和大米产品)中无机砷最大限量的规定。此类产品是婴幼儿和儿童最容易接触无机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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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砷为砷在环境中的一种形态。砷的无机形态较有机形态毒性更强,并可能致癌。

关于无机砷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物链污染物科学专家组(CONTAM Panel)于2009年10月12日采纳了食品中砷的检测方法的意见[1]。在该检测方法中,CONTAM Panel认为,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规定的15 μg/kg而暂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不再适用。因为数据显示,无机砷可能会导致肺癌、膀胱癌和皮肤癌,且接触低于JECFA规定的限制也可能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反应。 

CONTAM Panel从流行病研究中确定了剂量反应数据,并且确定了可能导致肺癌、皮肤癌和膀胱癌与皮肤损害的每日基准剂量置信下限值(BMDL01)在0.3到8 µg/kg之间。因此,CONTAM Panel确定每日膳食摄入量平均值在BMDL01范围内,而欧洲主要消费者摄入量则是(包括三岁以下儿童)该值的2到3倍。

因为大米是婴幼儿和儿童重要的食物成分,(EC) No 1881/2006法规[2]附件As(III) 和 As(V))第3.5部分(砷(无机))中关于大米和大米产品中砷的最高限量规定如下: 

生糙米(精米或精白米)0.20  mg/kg

蒸谷米和糙米0.25  mg/kg

华夫饼干、煎饼、薄饼干和年糕0.30 mg/kg

婴幼儿和儿童米制品0.10 mg/kg

2016年1月1日新法规条例生效前,成员国和食品经营企业将有时间适应砷的最大限值的实施。